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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MO:职能解析与适用时机
PMO:职能解析与适用时机
很少有组织结构像项目管理办公室(PMO)这样引发如此多的争论。在运作良好的组织中,PMO被认为是为混乱的项目组合带来秩序的关键;在运作不佳的地方,它则被视为官僚主义的负担——一个增加表格和审批关口却不创造价值的合规职能。两种体验都真实存在,区别通常在于:PMO是为组织服务而设计的,还是为管控组织而设计的。
三种PMO类型
支持型PMO。 提供模板、最佳实践、培训和经验教训。项目团队不被要求使用PMO流程——通过价值而非权力施加影响。控制程度低,适合拥有成熟项目团队的组织。
控制型PMO。 要求项目团队采用定义好的项目管理框架、工具和报告标准。合规性是必须的,PMO进行审查并可能拥有关口批准权。控制程度中等,适合交付成效参差不齐、需要提升基线水平的组织。
指令型PMO。 直接管理项目,从集中资源池分配项目经理,项目团队实际上向PMO汇报。控制程度高,适合项目交付是核心运营职能的组织,如基础设施业主、国防承包商。
何时需要PMO
项目交付成效参差不齐,且组织无法可靠解释原因。
高层领导缺乏对整个组合中项目状态、风险和资源需求的可靠可见性。
组织承接的项目数量超出承载能力,却没有优先级排序或重新排期的机制。
各团队的项目方法论差异如此之大,以至于经验教训无法跨团队共享。
重大资本项目、监管举措或组织变革需要集中协调。
让PMO有价值而非官僚化的关键
赢得项目团队和高层管理者尊重的PMO有几个共同特点:投资于人而非流程——最有效的PMO专业人员是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,能在项目陷入困境时亲力亲为;在维持组合视角的同时在项目层面保持实用性;以及对坏消息保持诚实。
XNM咏询帮助组织设计、建立和改善PMO职能,切实创造价值而不沦为官僚负担。